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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營業執照監管是否有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是的。監事是公司常設監督機構的成員,也稱為“監事”,負責監督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監督職責。在我國,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要的法定監督機構。監事通常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五十二條發生損害公司利益的糾紛時,股東對股東代表提起訴訟。

第壹百五十三條損害股東利益的糾紛。提起損害股東權益的糾紛,原告必須是公司股東,適用於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損害股東利益的行為。訴訟結果直接指向股東而非公司,股東可以直接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侵害其權益的行為提起訴訟。法律沒有規定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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