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規定:“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以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住建築內進行裝修等擾民作業。如果在其他時間段工作,應采取噪聲控制措施,減少對周圍居民的幹擾。”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施工時間。普通住宅小區裝修時間為周壹至周五,上午9: 00至下午12,下午14至17: 30。壹些管理松散點的小區,周六可以無噪音施工,周日不允許施工,除非是未交付的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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