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對合同的定義是:“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雙方或多方(自然人或法人)之間訂立的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這種合同是產生債務的最常見、最重要的基礎,所以也叫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經濟合同屬於債權合同的範疇。合同有時指發生某些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也叫契約。”
至少在雙方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