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村委會有權不經村民經濟組織同意而開墾荒地。但村委會可以考慮對投入其中的人力物力給予壹定補償,使荒地變成了農用地。通常誰開了地,誰就免費種三年。然後拿回去轉賣。買家主要看誰賣。如果村委會出售,簽訂土地合同,買方就可以擁有使用權。如果兩個人私自掉包,那就不行了,也不受保護。即使買了,村裏以後也可能收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八條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
第三百三十九條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依法自主決定以租賃、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他人。
第三百四十條土地經營權的所有者有權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占有農村土地,自主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並取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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