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單質押被法院凍結是合理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存單質押的,當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對質押財產優先受償。存單是指貸款銀行簽發的未到期的本外幣個人定期存款憑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讓與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質押的,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條* *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動產不得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