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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對法庭有希望嗎?

1,程序輔導(法律沒有規定沒有律師就不能立案或者被起訴),所以法官有必要在審判過程中不主導審判程序,而是給予原被告充分平等的法律程序提示;

2.嚴格控制,以不符合法律原則為由草率判斷;

3.經過質證和法庭辯論,不能找借口,武斷判決;

4.要求同步法庭錄音以支持法庭記錄(可能不會提交);

5.我們應該本著服務的精神做好法律的宣傳普及工作,而不是為了審判而審判,法院應該以避免訴訟,減少訴訟,最大限度地減少整個社會的財富損失為最高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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