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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外賣。外賣哥受傷了。要不要陪他?

法律主觀性:

如果外賣小哥是外賣公司的員工,壹般由外賣公司賠償。外賣員以外賣公司的名義接單送餐,且事發時也穿著外賣公司的制服,符合在履行送餐職責過程中對他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屬於履行職務的行為,外賣公司應當賠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65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66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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