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調節變量必須與因變量相關才能檢驗調節效應嗎?

調節變量必須與因變量相關才能檢驗調節效應嗎?

不,調節變量實際上可以獨立於自變量或因變量。

調整效果的大前提是自變量和因變量要有關聯,因為調整的目的是看不同條件下自變量對因變量有什麽變化。如果自變量和因變量是不相關的,也就是說在任何條件下都是不相關的,那麽就沒有必要談條件了。

使用中軟件的監管效果分析;

x是自變量,m是調整變量,y是因變量(1)。分開分析X和Y是有意義的(2)分開分析M和Y是有意義的(3)分開分析X和M是有意義的(4)最後,X*M,X和Y同時被帶入方程。結果表明,相互作用項X*M顯著,而X和M分別對Y不顯著。

y和x的關系受第三個變量m的影響,調節變量可以是定性的(如性別、種族、學校類型等。)或量化(如年齡、受教育年限、受刺激次數等。),影響因變量和自變量之間關系的方向(正或負)和強度。

百度百科-調節變量

  • 上一篇:設置限高桿的規定
  • 下一篇:2022年新加坡國立大學網絡安全專業讀博多青年?年費是多少?學校有住宿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