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碩士是從什麽時候開始教育部全國統壹招生考試的?

法律碩士是從什麽時候開始教育部全國統壹招生考試的?

法律碩士自1999起實行教育部全國統壹招生考試。

法律碩士(簡稱JM)是專業學位之壹。我國自1996起的法律碩士試點項目是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設置的。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和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和監察等部門和行業培養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

LL.M的培養目標是教、學、練,LL.M是應用、實踐。

  • 上一篇:合法的性行為包括哪些?
  • 下一篇:法律規定的房子和別墅的標準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