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性:法律行為的法律淵源地位決定其法律效力。法律行為是行為人根據自己的意誌作出的有意識的行為,能夠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這種效力來源既包括法律行為的法律效力,也包括法律行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行為人的約束力。
2.規範:法律行為可以從習慣中提煉出法律規範,也可以由立法機關依法制定成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法律。在這個過程中,法律行為作為壹種實踐理性,不斷塑造和豐富著法律的內容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