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超過壹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工人的工作時間包括準備結束時間、操作時間、工人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和過程中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