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體不同:法律援助的主體是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司法鑒定人和法律援助誌願者,司法救助的主體是人民法院。
2.範圍不同:法律援助的範圍是刑事、民商事、行政訴訟和非訴調解,而司法救助的範圍僅限於民事和行政訴訟。
3.法律援助和司法協助是兩種不同又相互聯系的法律保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