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則》第壹百五十五條民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期滿”,包括本數;所謂“不滿”和“外”不包括這個數。
擴展數據:
第壹百五十四條民法所稱期間,按照公歷年、月、日、時計算。
規定以小時計算期間的,從規定的時間起計算。規定按照日、月、年計算期間的,不計算起始日,從次日起計算。
期間的最後壹日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節假日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後壹日。
期間最後壹天的截止時間是二十四點。如果有營業時間,則在停止營業活動時結束。
百度百科-民法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