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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定追訴時效的規定

法定追訴時效的規定:根據刑法規定,追訴時效分為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1.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3.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 *有追訴時效期限的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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