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人名稱變更後的責任

法人名稱變更後的責任

法律主觀性:

新法人變更的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所以即使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也不影響法人的法律責任和債權債務;如果是“原法定代表人”,個人的法律責任、債權債務由其承擔。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五十九條?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在法人成立時產生,在法人終止時消失。?第六十條?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六十七條?法人合並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並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的法人連帶主張,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上一篇:有什麽法律證據嗎?
  • 下一篇:法律是多情的還是無情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