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人變更的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所以即使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也不影響法人的法律責任和債權債務;如果是“原法定代表人”,個人的法律責任、債權債務由其承擔。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五十九條?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在法人成立時產生,在法人終止時消失。?第六十條?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六十七條?法人合並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並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的法人連帶主張,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