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法》沒有規定分公司註銷時是否必須清算。公司法只是原則上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因此,當壹家公司撤銷其分支機構時,它可能會也可能不會清算該分支機構。無論是否清算,分公司財產不足以承擔責任時,由公司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九條。公司合並、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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