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海成金田(福州)律師事務所、福建智信恒律師事務所、福建史明律師事務所、福建田敏律師事務所、福建袁遺律師事務所、福建李俊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事務所(福州)律師事務所、福建寬達律師事務所、福建合力律師事務所、福建啟望律師事務所。
法律依據:《律師法》第十四條,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三)發起人應當是具有壹定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到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四)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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