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裸露身體的認定標準:(1)引起圍觀或者造成現場秩序混亂的;(二)在公共場所多次故意暴露身體的;(3)各向異性或未成年裸體;(四)在重要區域或者場合故意暴露身體的;(5)暴露身體,使被侵權人受到驚嚇。
法律客觀性: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猥褻他人,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暴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精神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