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9月爆發疫情,民辦幼兒園按要求停課至今未恢復招生。休學期間交的學費和生活費可以退嗎?
貴陽市教育局
民辦幼兒園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規範民辦教育收費暫行辦法的通知》(黔發改收費[2015]2133號)執行。疫情期間民辦幼兒園收取退費沒有新通知的,按照2133號文件規定執行,即當月繼續繳納教育費。兒童當月支付餐費後連續5天以上(含5天,不含法定節假日)未入園的,計算兒童在園實際天數退還餐費。另外,還可以通過繳納下個月的費用來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