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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在安全生產中的責任是什麽?

法律解析:安全生產的四方責任人:(1)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人民政府和部門,及其領導和責任人。(二)生產經營單位及其負責人和相關負責人。(三)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4)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和安全生產中介服務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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