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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法律關系

法律分析:兼職屬於勞動關系,但不屬於勞動法律關系。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不鼓勵未經提供方同意的兼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八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二)以欺詐、威脅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在不影響剩余部分效力的情況下,剩余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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