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證明標準:1。定罪所依據的證據已經核實;2.屬於犯罪構成要件的事實,有相應的證據證明;4.總的來說,現有證據足以對所要證明的犯罪事實得出確定的結論,即排除其他壹切可能,得出唯壹的結論。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二條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保證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壹並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案件移送情況。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的,應當記錄在案,隨案移送,並在起訴意見中載明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