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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該去法院開結案證明?

法律分析:案件執行結案時,法院壹般會作出執行的終局裁定,送達給名當事人。終審裁定是結案的依據,由法院執行局簽發。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時限制度的若幹規定》第五條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非訴執行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高級人民法院備案。

委托執行的,受委托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後壹個月內完成委托執行程序,受委托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委托書後三十日內執行完畢。未執行完畢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後十五日內通知委托人民法院執行。

刑事案件中沒收財產的刑罰,應當立即執行。

刑事案件的罰金,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三個月以內執行,至遲不得超過六個月。

立案和結案時間及審理期限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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