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軍隊醫院合同制工人試用期會延長六個月嗎?

軍隊醫院合同制工人試用期會延長六個月嗎?

不能,試用期不能隨意延長,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最多6個月。雇主只能與雇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不得延長。而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最長為6個月。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後,沒有第三種選擇,要麽解除勞動關系,要麽轉正。如果成為正式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合同內容必須包括創造就業崗位和確定薪酬。否則就是違法,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 上一篇:經濟適用房差價新標準
  • 下一篇:可撤銷婚姻的法律特征;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