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教師區別對待學生是違法的。老師對學生區別對待,直接影響學生的學習成績,對孩子的心理產生非常負面的影響。家長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切記不要采取極端手段解決問題,這樣只會讓事情越來越糟,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善於運用法律維權。如果老師做這樣的事,首先會違反自己的職業道德,同時也會違反紀律。事情壹旦真的存在,只會讓事情越來越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教師應該平等對待學生,關註他們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他們的全面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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