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規定不適用於緩刑考驗期滿後故意犯罪的犯罪分子,因為《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五年以內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從法律上分析,前罪已經“執行完畢或者赦免”的犯罪已經“實際”執行完畢。
第七十六條的相關規定是:緩刑考驗期滿後,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將予以公開宣告。
從法律上分析,“不再執行”意味著它沒有被執行,也沒有“實際”執行。因此,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滿後故意犯罪的,不適用累犯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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