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離婚協議後,如果因子女探視權產生糾紛,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明確規定,行使探望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根據《民法》第1086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壹方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另壹方有幫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中止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訪問。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086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壹方有幫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中止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