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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辭職和交接期限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勞動者需要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至於辦理離職手續需要多長時間,要看公司的具體效率。通常快則2天,慢則1個月。如果公司故意拖延交接手續,可以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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