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檢驗規則》旨在規範船舶安全檢驗活動,保障水上生命財產安全,防止船舶汙染水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以及我國締結和參加的其他有關國際和行政法規。
2009年6月29日交通部第10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65438年3月1日起施行。
它是交通部發布的法規,不是法律,只有在全國人大通過後才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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