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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習慣法和民法的弊端是什麽?

習慣法:沒有成文法,首席大法官是貴族。他們可以隨意解釋法律,保護了貴族的利益,極大地損害了平民的利益。

民法:民法的弊端是在羅馬不斷對外征服的過程中產生的。由於民法只適用於羅馬公民,新征服地區的外國人不受法律保護,這導致了民族之間的沖突,危及羅馬統治。因此,羅馬皇帝開始制定《民法》。

直到公元3世紀才形成了適用於羅馬所有自由民的《萬民法》。公元6世紀,羅馬皇帝查士丁尼組織編纂了《民法大全》,羅馬法體系最終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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