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7條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105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