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民法通則》對脅迫的法律解釋是什麽

《民法通則》對脅迫的法律解釋是什麽

法律解析:脅迫是以威脅行為要求被脅迫人同意其不願意的請求,或者簽訂壹份損害其利益的不平等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50條。壹方或者第三人脅迫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被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 上一篇:保險法關於公估的規定
  • 下一篇:民事訴訟中可以變更訴訟標的(法律關系)嗎?什麽時候會改變?有哪些法律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