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能收集證據,比如當時兩人討論假離婚的電話錄音,時間,地點,證人,最好有當時男方同意假離婚的書面證明等等,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訴,為自己爭取相關權益,比如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感情傷害賠償等。
反正夫妻倆走到這壹步真的很尷尬。正如北大博士後所說,如果不想給孩子的未來增加不利因素,兩個人可以坐下來溝通解決,個人和解是最好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