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法是以法院判決為基礎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對後續判決具有法律規範效力,可以作為法院判決案件的法律依據。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國家的主要法律淵源,是相對於大陸法系國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判例法的來源不是專門的立法機關,而是法官審理案件的結果,不是立法者創造的,而是司法機關創造的。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深入研究中國古代司法中判例的運用機制,可以發現中國古代判例的運用是壹種分類運用,即根據判例在社會事件中的法律事實分類,將判例劃分為不同的級別,賦予不同的效力。
作為中心組織,參照適用這壹分類的案件的效力等級,單獨適用對於整個案件運作具有重要意義,因為案件的適用具有流動性和相對穩定性。
百度百科-案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