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環境的行為人壹般需要承擔修復的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生態環境可以修復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承擔修復責任。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234條違反國家規定,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生態環境可以修復。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有權要求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承擔修復責任。侵權人逾期不修復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可以自行修復或者委托他人修復,所需費用由侵權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