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沙龍的意義

沙龍的意義

它指的是壹種非正式的聚會,具有相似興趣和壹定地位的人聚在壹起,就他們感興趣的話題如文化和思想進行討論和交流。

沙龍(Salon)是法語Salon的音譯,原意指法國精英階層住宅中的豪華客廳。從17世紀開始,巴黎的名人(大多是著名的女士)經常把客廳變成壹個著名的社交場所。每個人都是劇作家、小說家、詩人、音樂家、畫家、評論家、哲學家和政治家。他們誌同道合,聚在壹起,啜飲飲料,欣賞優雅的音樂,同時抱著膝蓋,自由地談論著各種興趣相投的問題。後來人們把這種聚會稱為沙龍,在歐美文化界流行開來。19世紀是它的全盛時期。

  • 上一篇:如何向公司申請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並可以作為法律依據?
  • 下一篇:善待生命是法律義務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