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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開采有哪些程序?

法律解析:申請人持申請登記書和礦區範圍圖、采礦權申請人資質證明、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依法設立礦山企業的批準文件、開采礦產資源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以及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請采礦許可證。

法律依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四條采礦權申請前,采礦權申請人應當根據批準的地質勘查儲量報告向登記機關申請劃定礦區範圍。需要申請開辦礦山企業的,應當按照劃定的礦區範圍和國家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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