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訴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的行為。即請求法院通過審理,讓被告承擔壹些法律責任和義務。起訴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依據,還必須屬於受訴法院的管轄範圍。訴訟,俗稱訴訟,是指司法機關和案件當事人在其他訴訟參與人的配合下,為處理案件而進行的壹切活動。民事、經濟和行政訴訟有三個基本階段,即起訴、審判和執行。刑事訴訟也包括調查。在訴訟過程中,司法機關處於主導地位,當事人基於程序法所確定的權利和義務,在司法機關的主持下進行活動。民事訴訟,俗稱訴訟,是指壹方當事人因民事權利沖突或者經濟沖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審理和解決民事案件,以及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程序審理的其他案件。在訴訟和審判過程中,訴訟法律關系的主體(當事人的人民法院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此產生的各種關系的總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