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案件不強制聘請律師,屬於委托人的自願行為,也就是說妳可以委托律師,也可以不委托律師。
起訴欠費需要以下材料:
1、起訴狀,起訴狀應當寫明原、被告的身份、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2.當事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等資格證明;
3.存在債務關系的證據,如:借據、借款合同等。;
4.計算債權數額的依據,如債權中要求支付的本息數額的計算清單;
5.貸款已經償還的證據。
起訴過程如下:
1,提交投訴申請立案;
2、法院發出受理通知書;
3.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提交答辯狀;
4、庭審、質證、辯論——宣布判決結果;
5.判決生效並執行。
訴前財產保全有利於維護權益和執行。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具體案件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要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量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要求法院通過審理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起訴必須由依法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公民或法人進行。在我國,刑事案件的起訴主要是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只有在被告知和其他輕微刑事案件不需要偵查的情況下,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才能提起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也可以由人民檢察院和被侵害的法人提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條起訴狀應當提交人民法院,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