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起訴書和起訴書不是壹個意思。起訴書和起訴書是完全不同的,不能混為壹談。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科目的不同。起訴書適用於刑事訴訟,是國家司法機關(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和刑事訴訟的法律文書。起訴書中的當事人是檢察官和被告。起訴書適用於民事和行政訴訟,是不同主體(個人、法人、其他組織或單位)啟動非公訴程序的法律文書,包括刑事自訴啟動刑事自訴、民事起訴狀啟動民事訴訟和行政起訴狀啟動行政訴訟。起訴的雙方是原告和被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1條規定了以下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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