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438年6月+2008年10月公安部修訂的《機動車備案要求》中,對汽車改裝的界限做了壹些修改,讓很多熱衷於汽車改裝的盆友異常興奮。同時,汽車4S店還在政策法規允許的標準下,為客戶帶來各種各樣的改款方案。
根據最新政策,不辦理工商變更有以下三類變更:1。中小型載人車輛改裝前後左右防滑設備;2.貨運物流機動車改裝擋風玻璃、儲水罐、輔助工具、備胎架;3.改進機動車輛的內部附件。
變更機動車知名品牌、型號規格、發動機型號;不得擅自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設計及相關技術數據和信息。變更車身顏色、汽車發動機、車身或窗框,需要在變更後10天內在車管所辦理工商變更。
值得提醒的是,車身顏色雖然可以改變,但不代表可以隨意上色。在機動車噴漆、貼標或車身廣告中明確規定“不得影響駕駛安全”。按照要求,車身顏色不能超過三種,不可能和公交車、出租車等公交車使用同壹種顏色。同時,消防用鮮紅色、工程車用橙色、巡邏車用淺藍色、特種車輛用迷彩服都被禁止。車身允許有平面設計,但不允許有廣告。
汽車改裝要在國家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比如大部分改裝內飾都是法律法規允許的。另外,為了防止汽車原有的安全系數被破壞,危及安全駕駛,也不必盲目換車。以上是我們為您整理的汽車改裝法律法規,期待對您有所幫助。
百萬購車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