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交強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辦理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規定辦理保險,並處以按照規定辦理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保險費兩倍的罰款。
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後,方可返還機動車。
擴展數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賠償範圍和金額
第壹,道路交通事故中機動車的責任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醫療費賠償限額: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二、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責任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醫療費賠償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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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