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確實無力履行的,法院可以暫時中止執行,待其具備履行能力後,隨時恢復執行。“變賣”是指為了用所得償還債務,強行變賣被申請人財產的措施。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需要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的,可以交有關單位或者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人民法院直接銷售的,應當在銷售前征求有關價格部門的意見,銷售價格應當合理。原被告和被告都應當忠實履行判決。被告不執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那麽,不扣執行呢?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執行人沒有執行能力的,人民法院可以暫緩執行,直至恢復執行能力。有惡意轉移財產或者妨礙執行等違法行為的,予以拘留。司法拘留的期限是15天。實踐中,最讓人擔心的是被執行人根本沒有財產可供執行。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申請人只有在被執行人有財產的情況下才能申請執行。
邊肖對這個問題做了詳細的解釋。邊肖對這個問題做了詳細的解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有問題可以在評論區給我留言。可以多跟我評論。有什麽不對的地方,也可以多和我互動。如果妳喜歡作者,也可以關註我。妳的表揚是對我最大的幫助。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