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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成本和人工成本的區別

法律分析:1。從適用法律的角度看,工資性支出是指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支付的工資;勞務報酬壹般是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通過簽訂合同而獲得的報酬,如合同書、技術合同、居間合同等。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被聘用和被聘用的關系。用人單位除支付工資外,還應當履行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勞動報酬不存在這種關系,其勞動是獨立自由的,其行為受《合同法》規制。

2.從管理的角度來說,發工資的員工記入企業員工花名冊,企業每天出勤或簽到,而發勞動報酬的壹般不這麽管理。公司雇傭的保姆不屬於勞動法規定的關系。比如壹般公司禁止員工兼職,而保姆壹般是同時服務幾個公司或客戶,按時向壹個客戶收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支付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壹條勞動合同的性質。根據勞動合同,承諾提供勞務的壹方有義務提供約定的勞務,另壹方有義務支付約定的報酬。勞務合同的對象可以是任何形式的勞務。

第三條對本人履行義務、行使權利有疑問時,勞動義務人應當親自提供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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