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我們口中的欺詐,是指故意向消費者告知產品的虛假信息,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導消費者做出錯誤的消費行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產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產品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支付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給予補償。
消費者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如何維權;
1.通過協商解決。消費者與產品經營者發生爭議後,在雙方達成和解的基礎上,通過雙方直接對話,將事實和理由放在壹起,達成和解協議。這種方法是消費者和產品經營者的理想方法。
2.投訴調解。當消費者與產品經營者發生糾紛時,雙方請求消保委進行調解,即第三方對當事人進行說服,雙方達成和解,解決問題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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