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有權依法自願訂立合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涉。買賣雙方自己簽訂的買賣合同,只要屬於法律允許的標的物,就受法律保護。
在我國,依法成立並有效的合同受法律保護,買賣合同也是如此。只要雙方在平等自由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合同,簽訂的合同合法,且對標的物的約定沒有特別規定或限制銷售,本合同的簽訂有效,國家法律給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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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