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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的簽署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分析:具有法律效力。

民間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是:協議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簽訂,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協議格式、內容、項目齊全,雙方簽字確認,雙方均無欺詐行為,代理手續合法。

法律依據:《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470條: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合同自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手印時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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