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對於合同的效力,兩者的關系是可選的,不是簽字就是蓋章;
2.簽字:“簽字蓋章”的意思。這個停頓是用來在並列詞之間停頓的。前面的“簽字”和後面的“蓋章”是並列短語,表示簽字和蓋章的並列關系。只有當雙方都簽字蓋章時,本協議才能生效。
3.簽名:指簽名和印章的統稱,即加蓋當事人姓名或公司名稱,有雙保險的意思。簽名是按照個人簽名的樣式刻制的印章,在某些情況下我可以授權使用它作為個人簽名。壹般來說,合同中的簽字是指被授權人的簽字和公司的印章。
4.簽名:即寫自己的名字,特別是為了表示同意、認可、責任或義務,人們對簽名有壹定的要求。簽字代表同意,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賦予文件真實性。多指在文件、紙張、橫幅或紀念物品上寫上自己的名字,以示證明、紀念或決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比爾·勞》第七條。
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
使用票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章,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
匯票上的簽名應當是當事人的真實姓名。
第八條
賬單金額應當同時用中文文字和數字記錄,兩者必須壹致。如果不壹致,票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