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借條要註意以下幾點:
1.借據要寫明誰是債務人,誰是債權人,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存在什麽樣的債務糾紛。具體內容壹定要說清楚,借條裏不能有模棱兩可的字眼,比如借條裏的“還”。
2.註意寫借條。如果需要寫名字,名字要以對方身份證上的名字為準,其他所有信息都要以他身份證上的信息為準。債權人或債務人涉及單位的,還應在借條上加蓋公司公章。
3.白條上顯示的金額應該用數字和繁體字書寫清楚。如果涉及比例,也要寫清楚,比如百分比、千分比等。
4.借條的內容要表達清楚,不能有模棱兩可的說法。具體日期和時間要寫清楚,是否要付利息。如果要付利息,要在借條上寫清楚,否則按不付利息處理。如果涉及擔保人,也要在回執上寫清楚擔保人的壹些相關信息,以保證擔保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5.同壹借據需要兩份,債務人壹份,債權人壹份。借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決於借條是否是對方自願簽署的;借條上是否寫清楚具體金額;而且寫借條的人需要有民事行為能力;如果是精神病患者寫的,壹般會被認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借條。所以寫借條要考慮或註意的問題壹定要說清楚,以免後期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