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借條和借條受法律保護,兩者區別如下:

1.原因不壹樣。欠條形成的原因是具體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如買賣、勞務、企業承包等事實。

2.訴訟時效不同。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訴訟時效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欠條簽發之日起計算,債權人應當自欠條簽發之日起三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 上一篇:電動車闖紅燈,保險公司賠嗎?
  • 下一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規範津補貼的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